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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大学临床医学院会议制度

发布时间:2014-02-26 浏览次数: 编辑:

为简化决策程序,提高管理水平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长江大学临床医学院会议制度。

一、党政联席会

每月召开一次,每月第三周星期三下午2:00进行,由院长主持,会议内容为研究学校当前重点工作和相关问题,讨论解决的方案和办法,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。参加院长办公会人员为临床医学院院领导,院长助理,学院办公室主任。

二、行政工作会议

每周召开一次,每周星期二下午2:00进行,由分管行政的院领导主持,行政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如下:

(一)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决定和指示,通报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;

(二)安排部署党委常委会和党政领导联席会决定的重要事项;

(三)通报学校阶段性重要工作和相关信息;

(四)反映情况、问题,讨论解决的方案和办法;

(五)研究学校当前重点工作和相关问题;

(六)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。

行政工作例会参加的人员为临床医学院院领导,院长助理,所有的行管人员。

三、职工大会

每学期召开三次职工大会,会议时间为每学期开始,每学期期中及每学期期末,由院长主持,职工大会的内容如下:

(一)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决定和指示,通报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;

(二)安排部署党委常委会和党政领导联席会决定的重要事项;

(三)通报学校阶段性重要工作和相关信息;

(四)反映情况、问题,讨论解决的方案和办法;

(五)研究学校当前重点工作和相关问题;

(六)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。

职工大会参加的对象为临床医学院所有的教职员工。

四、会议督办

如有特殊情况,可即时召开紧急会议。学院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,并对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。对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,可以通过党政联席会纪要或党政联席会督办通知等形式贯彻落实,并在下一次党政联席会上反馈落实情况。学院办公室每学期末,对行政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统计,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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